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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宁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3月份)
检 测 报 告
报告编号:XTC20230389
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盖章)
声 明
1、报告无 “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骑缝章、“正本”章盖章、CMA章无效。 2、复制部分报告无效,完整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 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检验检测专用章”骑缝章、CMA章无效。 3、报告无授权签字人(签发人)、审核人、校核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报告中除签名以外其余内容全部采用计算机打印。 5、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务请收到报告之日起七日内向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认可本检测报告。 6、对于送检的样品,本检测报告仅对样品所检项目的符合性情况负责,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微生物检验结果不做复检,不易保存的样品不做复检。 7、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本报告及数据不得用于商业宣传,违者必究。
实验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陈家营路与金川路交叉口绿地香树花城(E地块)3号楼A座8楼、9楼 邮政编码:650000 电话:0871-65377363 传真: 0871-65377363 网 址:www.ynxtcs.com 邮 箱:ynxthj@163.com
一、 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或个人):云南宁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园区二街基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庆良 15208712421; 项目名称:云南宁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3月份); 样品方式:委托采样; 检测项目、点位、指标、频率按照本项目监测方案(见附件); 采样人员:古月、廖天明; 采样时间:2023年3月2日; 气象条件:
二、检测方法及依据 表2-1废气检测方法及依据
三、检测结果 表3-1 固定源有组织烟(尾)气检测结果
(以下无检测数据)
四、检测能力资质
编制: 段有琼 日期: 2023 年 3 月 6 日 校核: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 签发: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云南宁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3月份)方案
一、有组织废气监测 监测布点:干燥尾气排口 监测项目:颗粒物 监测频率:监测1天,监测3次。 参考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即:颗粒物≤120mg/m3 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件2: ` |